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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標題:【聯副9-10月駐版作家 顏擇雅新作發表】一人聽雨

文極長,可是引人(我啦)入勝。

看完這篇文,我的感想是:
結婚的人,要不就是猴傻猴天真不知道結婚是要幹嘛的才結下去的,
要不就是,實在是浩霸咻盈真的找無事做了所以就去結婚了。
↑是的個人意見極度偏激故不用來戰

而我實在是愛極了顏擇雅小姐那篇文的標題:一人聽雨的篤定。

一人聽雨的篤定,能篤定無關婚姻,
是因為我篤定我不是獨自一人有人(妳)陪著故心不慌,
並且我篤定妳心上一定也(只)有我故志不搖。

We belong to each other.

What a wonderful world.



↓原文如下,若直貼不妥煩請不吝告知,會立即撤下

一人聽雨的篤定 2018/09/16 聯合報 顏擇雅

人為何要結婚,華人說法是為了傳宗接代,但這說法只針對男性,因為傳宗接代本來就是父系,而婚姻有別於露水緣,正在於婚姻可確立父子關係。

這「確立」純是法律意義。今日雖有DNA鑑定,但絕大多數國家依然認定父親就是生母丈夫。耶穌若生在今日,法院只會接受瑪麗亞或約瑟提出的確認父子關係之訴,天上的父申請鑑定則門都沒有。不問血緣,只問法條具文,父親純是「法律虛構」(legal fiction)。

法律虛構高於生物現實,只怪人類是體內受精。絕大多數陸上動物都是體內受精,雄性要確知孩子是自己的只有一途,就是整個雌性發情期都在旁看緊。偏偏人類之異於禽獸有一點特別麻煩,就是沒發情期,或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可發情,發情也沒徵兆,獼猴那樣屁股紅腫之類的。男人想看緊女人一向心有餘力不足。因此父子關係光靠婚姻還不夠,還需要貞操。

父系社會多少都講貞操,不過嚴重程度不一。朱熹時代的貞操觀念就比孔子時代嚴重許多,兩人對《詩經》態度才天差地遠。三百篇於孔子皆「思無邪」,朱熹卻為多篇貼「淫詩」標籤。「彼采蕭兮,一日不見,如三秋兮」明明很雅致,朱熹眼中就是「淫詩」。又「出其東門,有女如雲」地點應該類似台北信義計畫區,姊妹去逛街或相約喝茶,朱熹卻認定全是「淫奔之女」。周代婦女何辜,出門透透氣就要千古遭謗?

後人受朱熹啟發,也跟著讀古文找姦情。本來莊子妻何等風光,是現存先秦百家被寫進丈夫代表作的唯一師母。她出現在〈至樂〉,雖是以停靈待葬的方式出現,但莊子、惠子對話透露她生前與莊子多年共朝夕,幫他生兒育女,過世時莊子相當悲傷,是想通了死生本如一,才停止哭泣,唱起歌來。

但到了《警世通言》第二卷〈莊子休鼓盆成大道〉,也就是戲曲《大劈棺》所本,莊子妻就變色情狂了,莊子則施展道術,成了綠帽男、小白臉、徵信社三位一體。而且他捉姦是先發制人,也就是小白臉都還沒出現,甚至還沒出生,其實根本不會出生,捉姦行動就展開。小說家難道不覺得是在侮蔑千古第一灑脫人嗎?

一定不覺得,因為在明朝,隨時準備好捉姦已是男性基本素養。

這種觀念之下,世界於女人就是大囚籠,婚姻則是大囚籠中的小囚籠。可別以為用婚姻壓迫女性是中國獨有。薄伽修《十日談》第十天第十則就把奴性堅強捧為無上妻德。丈夫說要女兒死,女主角就交出稚女。丈夫說兒子也不能活,女主角又乖乖交出寧馨兒。下一步丈夫要休妻另娶,女主角就打心底祝福新人,只因她依然深愛丈夫不渝。雖然一切只是測試,結局是大團圓,但故事傳遞訊息卻是夫虐妻天經地義,無怨悔才是理想妻。

可怕的是,到頭來虐妻男根本不是狠心父,理想妻卻願意殺小孩。這故事何等可怕,一度卻在歐洲頗風行,亦有收入《坎特伯利故事集》。

問題來了,如果社會共識是夫權無上,那女人何必嫁?

這就來到長輩為女大當嫁給的理由:找個歸宿。以嫁為歸,語源是《詩經》那句「之子于歸」。同一首詩也是成語「鳩占鵲巢」出處,只是今人已很難想像這四字原來是比喻女孩去當人家媳婦。

〈召南˙鵲巢〉有三段,起句都是「維鵲有巢」,第二句在第一段是「維鳩居之」,第二段變「維鳩方之」,第三段「維鳩盈之」。家本是丈夫的家,新娘搬去住(居之),就由她打理規畫(方之),漸漸填滿她的兒女與擺設(盈之)。這麼說來,「之子于歸」的「歸」意思是建立新家園,女人出嫁就好比清教徒搭「五月花」橫渡大西洋,是一場殖民冒險事業。

事業當然不靠她一人,也需要丈夫參與,最好還有姻親幫忙。《禮記》解釋人為什麼要結婚,就把「合二姓之好」放在「上以事宗廟,下以繼後世」之前。也就是說,婚姻是兩家策略結盟。結得好能為後代開創美好未來。

春秋「秦晉之好」就是國家層級的「合二姓之好」。秦穆公的女兒懷嬴先嫁公子圉(晉懷公),看壞他前途再改嫁他叔叔兼政敵公子重耳(晉文公)。可見當時女人為了娘家好,貞操不太重要。

古羅馬也視婚姻是「合二姓之好」,但「二姓」定義更寬,不限夫家娘家。小加圖(Cato Minor)是共和末期雅正君子,普魯塔克為他寫傳,就記錄好友先看上他女兒,但女婿不願離婚,小加圖才慨然割讓愛妻,還幫忙主持婚禮。好友亡故,他又把前妻娶回,視其兒女如己出,並繼承好友家產。顯然羅馬人認定,二男先後娶一女,可加深友情之好。

「合二姓之好」的婚姻可獲較多資源,但資源若沒投入生產,也是坐吃山空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(Gary Becker)一九七三年〈婚姻論〉一文就主張,結婚目的是提高生產力,因為夫妻可以分工。

這理論有中文「賢內助」一詞佐證,「賢」就是有能力把生產力提高。用這框架看婚姻,單身就像鎖國了。鎖國不智,因為每一國在不同產業巧拙程度不一,如果每樣都發展一定左支右絀。因此每一國都應該選自己最擅長的專精,無一擅長就選最不蹩腳的專精,其餘則向外國買。這就是李嘉圖「比較優勢」理論,用來解釋為何貿易可提高生產力。

拿婚姻類比貿易卻有許多問題。一,丈夫完全可拒絕做家事。女人不都嫌男人笨手笨腳嗎?可見家事只能是妻的「比較優勢」,不該給丈夫做。偏偏現今丈夫最惹妻討厭的一點,就是不做家事。

二來,分工那麼棒,幹嘛限制人數?多邊貿易一定勝過雙邊。果然,貝克原則上不反對多妻或多夫。

一妻多夫史上不常見,因為無助女人生養更多後代。但一夫多妻不一樣,一妻受孕,無阻丈夫再授精另一妻致孕,如此可有效減少男性生殖機能閒置,先進國家何必禁絕?

與其說是為了男女平等,不如說是為了保障男人中的窮醜肥宅懶。多妻勢必把男男競爭變慘烈,輸家成為自身基因的旅行終點站。贏家也許坐享齊人之福,孩子卻可能遭殃。《紅樓夢》賈政多妻,賈寶玉才差點被趙姨娘害死。

至於多夫多妻,美國紐約州奧內達(Oneida)在十九世紀也做過實驗,全村共產共妻共夫兼共兒女,人人皆專一敬愛上主,對人則汎愛眾,男女頻頻性交,卻必須夜夜換對象,不准共組家庭。這場群婚維持三十三年就分崩離析,實驗失敗。

主事者怎會想出這場實驗?以為群婚可用群交來維繫,難道是認定婚姻等於性交?這種認定倒不奇特。今天基督教徒反同婚,說法不管是反雜交還是反肛交,都是把結婚跟性交畫上等號,這在《聖經》是有所本的。〈哥林多前書〉第七章,保羅吩咐教徒:「跟我一樣單身最好。但如果無法抑制慾念,就應該結婚。與其慾火中燒,不如有嫁有娶。」

保羅以為結婚是為了性交,不能說沒生物學基礎。人類既無發情期,如果跟獼猴一樣,每次性交前都大費周章宣示地盤,逐走情敵,其他事都甭做了。但康德從倫理學出發,也達到結婚是為了性交的結論。

康德也是虔誠教徒,主張人比禽獸高貴是因為理性,因此人只能是目的,不可以是工具。在《道德形上學》中,他論述性交一定損己又損人,損己是因為喪失理性,損人是因為把對方當工具。那怎麼辦?解方是婚姻,夫妻同意彼此擁有,這樣性交就沒問題。

婚姻成了以物易物,交易彼此性功能。這套說辭拿掉契約主義,意思不跟保羅一樣?禁慾最好,不行就結婚吧。

托爾斯泰也是虔誠教徒,在生過十三個小孩之後(婚前跟別人生的不算),比保羅更進一步,認為就算有嫁有娶,也是禁慾最好。一八八九年中篇〈克羅采奏鳴曲〉主角是殺妻男,自剖心路就堅稱他殺妻不出於嫉妒,而是夫妻行房的不幸副作用。這就是一輩子處男的康德想不到的,魚水好好的也會出問題。

康德只想到婚姻可以矯正性交的非理性,托爾斯泰卻認為性交即使婚內,也是非理性,會把婚姻帶入床頭吵架床尾和的壞循環。偏偏床尾和只限一時,吵架卻隨時皆可。這可能也解釋了奧內達的崩解。眾男女一視同仁床尾和,到頭來可能見到誰都想吵架,都想吐。

〈克羅采奏鳴曲〉主角說他的婚姻像畜牲,演化學家一定會說不可能。大多數畜牲雌雄之間除了交配並無其他緣分。禽鳥雖然雌雄合作育雛,但交配純為繁衍,不像人類兼為歡愉,因此床頭吵架床尾和只可能發生於人類。康德說人類之異於禽獸是因為理性,其實人類之非理性也異於禽獸。只有人類會由愛生恨。像保羅建議那樣,為性交而結婚,是可能命喪枕邊人之手的。

這麼說來,用演化觀點看,人類結婚就不純是為性交了。那麼演化學家應該為什麼而結婚?一八三八年,達爾文就想過這問題,他先拿紙記下結婚的種種缺點:無法自由旅行、不可能搭熱氣球、買書經費減少、親戚串門子好無聊等等。結論:「比黑奴還慘。」

再來是結婚的優點:有愛侶同歡共樂,琴音閒話,這些皆有益健康。結論:「就賭一把,有些奴隸是快活的。」

簡言之,達爾文是為了陪伴而結婚。但要人陪不見得需要婚姻,像康德就不需要。婚姻提供陪伴是很特殊的一種,不只法律羈絆最多,雙方還經常寬衣共襄康德那損己兼損人之惡舉,因此最揭隱私。相較下友情單純多了,無須撫養義務,絕交也不會鬧出財產與子女監護權糾紛。康德若覺得哪位朋友言語變無味,不再找他吃飯即可。

回頭看〈克羅采奏鳴曲〉,主角說問題出在性交不是很怪嗎?停止行房雖拿掉床尾和,但吵架又不一定要在床頭?同一屋簷下不也可以繼續吵?果然在達爾文清單上,「可能吵架」就是婚姻一大缺點。他所謂「賭一把」,就是賭將來不知會吵多大,吵多頻。

達爾文婚前就清楚結婚必須有所犧牲。我們不知李商隱婚前多有概念,只確定他的婚姻是「合二姓之好」的相反,並因此葬送前程。牛黨已確定要提拔他,他卻娶了敵對陣營的女兒。妻既是他夢碎的原因,也是後果的共同承擔者。一種後果是身為低階幕僚的身不由己,他必須常常離開妻子身邊,連達爾文重視的陪伴都變奢侈,才會有這首名詩:「君問歸期未有期,巴山夜雨漲秋池。何當共剪西窗燭,卻話巴山夜雨時。」

這首〈夜雨寄北〉寫於李商隱婚後十三年,十三年來他的人生只有失望與無奈。失望與無奈在詩中是以「巴山夜雨漲秋池」的意象出現。外面一片漆黑,詩人當然不可能看到什麼秋池,「雨漲秋池」只能是描寫心情。

短短二十八字,「巴山夜雨」出現兩次,兩次都講同一場雨,第一次是耳中的雨聲,第二次變成將來要轉述給妻子聽的回憶。或者說,第一次是孤獨,是此刻,第二次是未來剪燭夜話的話題,已不再孤獨。

但這只是憧憬。一、三句的「未有期」與「何當」,代表未來一切是未知數。

其實,李商隱一人聽雨差不多同時,就與妻天人永隔了,是距離太遠還沒接到消息。也就是說,詩中滿滿的憧憬根本不會成真。

可以想像他日後接到消息的悲傷。但就算憧憬永遠不會成真,當下的篤定依然是切實的:「這雨聲雖我一人在聽,不在身邊的你卻一定懂。」任何悲傷都無法抹滅這一刻的篤定。

篤定的來源詩中亦有交代。「何當共剪西窗燭」代表夫妻十三年來雖然聚少離多,但總是珍惜聚首的時刻,給彼此傾聽、撫慰與理解。有了這份篤定,那夜的李商隱才沒被雨聲擊倒。

到了這境界,婚姻已不是為了傳宗接代,不為經營事業,也不為解決生理需求。人難免有被黑暗淹沒的時刻,與世界唯一連結就是耳中不停不歇的雨聲。有人沒瘋掉是因為宗教,有人因為政治激情,李商隱則是有一位相知相惜的妻。婚姻當然給過他陪伴,此時則是給他應付孤獨的篤定。後者更難得,因此更可貴。

↑以上文章內容為「顏擇雅」所作↑

原文標題:【聯副9-10月駐版作家 顏擇雅新作發表】一人聽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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